南京法律顾问律师_设立分公**律依据

2020-12-14 浏览次数:491
设立分公**律依据
《中国公**》*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。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。
*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:名称、营业场所、负责人、经营范围。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**出公司的经营范围。

*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**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

13347713853.b2b168.com/m/
联系我们

在线客服: 13347713853

联系人:徐义明

联系电话: 15951808994